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政务要闻>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西畴县民政局关于动员全县社会组织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1-04-22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全县各社会组织:

近日,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坚决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现向全县各社会组织发出以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头脑,各社会组织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教育所属人员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加入、不参与、不支持、不宣传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发生任何关联。同时引导会员单位强化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保持高度警觉,防止上当受骗。

二、抵制非法组织。认真学习党和政府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一系列通知要求,吃透文件精神,严格对照“六不得一提高”要求,坚决做到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参与成立非法社会组织,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网站、微信公众号、账户使用等平台和便利条件。提高社会组织身份甄别意识,参加有关活动前应通过正规平台查询核实,共同维护社会组织生态环境。

三、注重自身建设。采取有力举措,切实严格本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管理,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积极发动会员或会员单位踊跃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发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立即向县民政局基政区划和社会组织管理股(0876-7626822)举报,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四、积极行动起来。因防控疫情要求,可灵活运用互联网、微信、多媒体等方式及时召开会长办公会、理事会、有条件的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迅速传达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要求传达到所有会员及每位工作人员。要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对本组织、代表机构及会员单位等是否存在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是否参与非法活动、是否有其它违规行为等进行全面摸排,及时消除违规隐患、纠正违规行为。

五、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自办的简报、报纸、杂志、宣传页等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社会组织查询途径(全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chinanpo.gov.cn/),及时发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公布的非法社会组织信息,拓展曝光深度和广度,形成对非法社会组织“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

                                                 西畴县民政局                   2021年4月21日                                          

终审:西畴超管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