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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西畴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草案)》听证会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0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第3号)

为了推行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参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措施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促进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1月3日早上组织举行《西畴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情况予以公布: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为保证《西畴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草案)》听证会顺利进行,提高听证效率,县自然资源局作了如下准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1〕370号)相关要求,我县于2021年7月全面启动我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工作,通过意见征询,形成了《西畴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草案)》。

2021年08月26日,在西畴县政务网发布了关于举行《西畴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听证地点等相关内容。

2021年10月26日,在西畴县政务网发布了关于举行《西畴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员、听证记录员、听证代表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

二、听证会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3日早上9:00时,听证会在西畴县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听证会听证决策人1人,听证监察人2人,听证主持人1人,听证记录人员2人,听证应到代表36人,实到代表36人,符合应到人数2/3以上的听证制度规定。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

1、听证主持人:

蒋功丽   西畴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2、技术单位陈述人:

卓建瑞   云南根苑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3、听证代表:

戚玉刚   县政府办

张龙虎   县人大

黄功亮   县政协

王世发   住建局

李福全   人社局(邓光建)

方贤健   交通局

侬家微   统计局

曾建兰   司法局

赵  伟   农科局(黄鼐)

陶廷昌   林草局

鲁子廷   林草局

王富成   民政局

杜维平   水务局

杭孝静   发改局

胡国海   财政局

庞伸福   西洒镇

张金芳   西洒镇

肖武斌   西洒镇北回社区

程小放   西洒镇

吕高勇   兴街镇

徐邦乐   兴街镇

周勇   兴街镇

罗烽   莲花塘乡

王代江   莲花塘乡

杨兴勇   柏林乡

杨通翠   柏林乡

汤邦磊   柏林乡

李  娅   蚌谷乡

秦正勇   蚌谷乡

李贤福   新马街乡

杨文波   新马街乡

熊永发   法斗乡

董兴波   法斗乡

毛鸿宗   董马乡

刘德粉   董马乡

骆常喜   鸡街乡

杨孝庆   鸡街乡

4、听证会决策人员:

阳国兵   西畴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5、听证监察单位:

陆辩   西畴县司法局干部

张定跃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科员

6、旁听人员(无)

7、新闻媒体(无)

(二)听证会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听证会纪律。

2.听证记录员核实听证代表身份。

3.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会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4.决策发言人对《草案》作起草说明。

5.听证代表就《草案》发表意见、建议并提问。

6.决策发言人对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解答。

7.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8.听证主持人对主要意见和观点作简要总结。

9.听证会代表核实听证会记录,并签字确认。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处理情况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对《草案》的测算充分表示理解和支持。会上36名听证代表全部作了现场发言,并对听证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归纳。听证会严格按照听证程序进行,材料准备充分,操作规范,现场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监察代表给予了肯定意见。

(一)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听证会期间,36位听证代表分别就听证事项陈述了意见和建议,每位听证代表事前都作了认真准备,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提出了以下建议:

1、果木类的猕猴桃补偿标准在生长周期阶段描述错误,建议参照葡萄的生长周期描述来进行描述。

2、水稻、玉米、马铃薯、百香果补偿价格过低,建议核实后作相应的调整。

3、建构筑物补偿价格偏低,建议提高价格增长幅度,且管道需加上几类补偿标准。

4、在树木移伐迁移补偿标准中,建议对各树种重新做细化说明:描述清楚一亩地树种的株数。

(二)听证意见处理情况

针对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决策发言人给予了回答:

1、猕猴桃原先是参照原补偿标准生长周期描述,现按照县上要求,对猕猴生长周期进行适当调整。

2、在本次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制定工作中,青苗类的测算采用了产值法,我们再次做了产值调查后,已经对青苗补偿价格做了相应调整。

3、本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价格只是指导价,在征地过程中可参照本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4、树木移伐迁移补偿标准中,参照《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至麻栗坡高速公路(西畴段征地拆迁补偿的通知)》(西政发〔2017〕54号)并与西畴县周边县市补偿标准做了对比,增加了对树种株数的描述。

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后我局将会同技术协作单位一起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采纳,对制定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后上报,使之更符合我县实际征收工作的开展和经济发展。

西畴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0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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