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9月份涉旅典型案件公示
第一件:陈炎妙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案
案件情况: 2022年8月31日上午7时15分西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畴县董马乡街头路段开展道路运输市场巡查时,发现云HAR092号车驾驶员正在收取费用。经调查,当事人陈炎妙于2022年8月31日上午驾驶云HAR092号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从芹菜塘老油房村载了七名乘客前往董马赶集,到达董马街头路段下客时收取了其中三名乘客每人柒元(7.00元)的乘车费用,当事人陈炎妙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法律依据:当事人陈炎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陈炎妙作出罚款人民币五仟元整(¥:5000.00 )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当事人于2022年9月16日缴纳了罚款。
处罚单位:西畴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2年9月16日
是否公开公示:是
第二件:韩碧青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案
案件情况: 2022年9月2日上午7时40分西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畴县莲花塘乡林场加油站路段开展道路运输市场巡查时,发现云HV5550号车驾驶员正在收取乘客费用。经调查,当事人韩碧青于2022年9月2日上午驾驶云HV5550号东风牌小型面包车,从莲花塘乡大锡板村载了五名乘客前往莲花塘赶集,到达莲花塘乡林场加油站下客时收取了其中一名乘客柒元(¥:7.00元)、另一名乘客伍元(¥:5.00元)的乘车费用,当事人韩碧青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法律依据:当事人韩碧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韩碧青作出罚款人民币五仟元整(¥:5000.00 )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当事人于2022年9月20日缴纳了罚款。
处罚单位:西畴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2年9月20日
是否公开公示:是
第三件:阳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案
案件情况: 2022年9月8日上午7时16分西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畴县蚌谷乡廉租房附近路段开展道路运输市场巡查时,发现云HRH033号车驾驶员正在收取乘客费用。经调查,当事人阳勇于2022年9月8日上午驾驶云HRH033号长安牌小型面包车,从兴街镇磨合村民委长阳箐村载了七名乘客前往蚌谷乡赶集,到达蚌谷乡廉租房附近路段下客时收取了其中一名乘客柒元(¥:7.00元)的乘车费用,当事人阳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法律依据:当事人阳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阳勇作出罚款人民币五仟元整(¥:5000.00 )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当事人于2022年9月29日缴纳了罚款。
处罚单位:西畴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2年9月29日
是否公开公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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