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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22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了农药、饲料、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等农业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共查处违法经营案件8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文件要求,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2022年7月至10月已经结案的8件行政处罚案件予以公示。

附件: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19日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西畴县尧舜农资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经营劣质农药案

行政相对人

西畴县尧舜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段科顺)

处罚文书号

西农(农药)行罚决字[ 2022 ]第10号

处罚事由

2022年5月11日,县农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农资经营市场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西畴县兴街镇保兴路西畴县尧舜农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3种超过农药质量保质期限的农药:1.氟啶胺:农药登记号:PD20080180,净含量:100毫升/瓶,生产日期2020/03/05,质量保质期2年,数量10瓶。2、硫磺.三环唑,农药登记号:PD20085576,净含量:200克/瓶,生产日期2020/02/18,质量保质期2年,数量2瓶。3、双炔酰菌胺:农药登记号:PD20142151,净含量:100毫升/瓶,生产日期2018/10/10,质量保质期3年,数量2瓶。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5月11日,县农科局对本案当事人涉嫌违法经营劣质农药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六十九项。

立案时间

2022年5月11日

结案时间

2022年7月7日

处罚结果

一、没收劣质农药:氟啶胺10瓶;硫磺.三环唑2瓶;双炔酰菌胺2瓶;

二、处以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00元)。

处罚部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西畴县绿禾农资有限公司违法经营劣质农药案

行政相对人

西畴县绿禾农资有限公司(陶清明)

处罚文书号

西农(农药)行罚决字[ 2022 ]第11号

处罚事由

2022年5月11日,县农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农资经营市场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西畴县兴街镇青年路西畴县绿禾农资有限公司,经营1种超过农药质量保质期限的农药:1.氟嘧.戊唑醇:农药登记号:PD20182726,净含量:100毫升/瓶,生产日期2020/04/12,质量保质期2年,数量10瓶,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5月11日,县农科局对本案当事人涉嫌违法经营劣质农药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六十九项。

立案时间

2022年5月11日

结案时间

2022年7月7日

处罚结果

一、没收劣质农药:氟嘧.戊唑醇10瓶;

二、处以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处罚部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西畴县启程农资经营部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案

行政相对人

西畴县启程农资经营部(舒国才)

处罚文书号

西农(农药)行罚决字[ 2022 ]第12号

处罚事由

2022年6月29日,县农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农资经营市场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西畴县鸡街乡鸡街街上的西畴县启程农资经营部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经营2个限制使用农药:1.敌百.氧乐果,农药登记号:PD20100016,净含量:300克/瓶,生产日期2021/01/03,质量保质期2年,毒性:高毒,数量20瓶,生产企业名称:河南科辉实业有限公司;2.矿物油.乙酰甲,农药登记号:PD20096878,净含量:300ml/瓶,生产日期2020/02/18,质量保质期2年,毒性:低毒,数量27瓶,生产企业名称:河南科辉实业有限公司。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6月29日,县农科局对当事人未取得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经营限制使用农药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六十六项。

立案时间

2022年6月29日

结案时间

2022年8月30日

处罚结果

一、没收违法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没收敌百.氧乐果20瓶,矿物油.乙酰甲27瓶;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叁拾元(¥130.00元);

三、处以当事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处罚部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西畴县兴街镇金苹果饲料经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案

行政相对人

西畴县兴街镇金苹果饲料经营店(王国宾)

处罚文书号

西农科(饲料)罚〔2022〕04号

处罚事由

2022年5月12日,县农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饲料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检查到西畴县兴街镇青年路金苹果饲料经营店,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后对该饲料经营店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文山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为2022年3月20日,保质期45天,规格为40㎏/袋的4袋膨化小猪配合饲料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涉嫌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其行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5月18日,县农科局对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九项。

立案时间

2022年5月18日

结案时间

2022年6月25日

处罚结果

一、没收已经超过保质期的4袋(40㎏/袋)膨化小猪配合饲料。

二、处以当事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

处罚部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西畴县法斗乡“博禧饲料”经营部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案

行政相对人

西畴县法斗乡“博禧饲料”经营部(罗治高)

处罚文书号

西农科(饲料)罚〔2022〕05号

处罚事由

2022年5月13日,县农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饲料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检查到西畴县法斗乡法斗街“博禧饲料”经营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后对该饲料经营店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云南维大广牧业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为2022年2月26日,保质期5-10月份为45天,其它月份为60天,规格为40㎏/袋的12袋仔猪配合饲料优宝贝T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涉嫌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其行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5月18日,县农科局对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九项。

立案时间

2022年5月18日

结案时间

2022年7月5日

处罚结果

一、没收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12袋(40㎏/袋)仔猪配合饲料优宝贝T;

二、处以当事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

处罚部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蒋兴文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案

行政相对人

蒋兴文

处罚文书号

西农科(动物卫生)罚〔2022〕01号

处罚事由

2022年5月16日,县农科局执法人员在西畴县城区开展家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当执法人员检查到西畴县西洒镇兴达街15号,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并对该户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家中一楼入门左边摆放着14只未附检疫标志的白条鸡,刚宰杀但未脱毛的8只鸡。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该屠宰加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当事人不能提供。当事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22年5月16日,县农科局对当事人涉嫌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二十九项。

立案时间

2022年5月16日

结案时间

2022年7月25日

处罚结果

处以当事人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处罚部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郎朝兵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案

行政相对人

郎朝兵

处罚文书号

西农科(动物卫生)罚〔2022〕02号

处罚事由

2022年5月16日,西畴县农科局对西畴县城区家禽屠宰加工场所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当执法人员检查到兰城农贸市场内郎兵水产卖鱼、卖鸡商铺时,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后,对现场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商铺后门入口处地板上有一个大铁盆,大铁盆内装有10只已经屠宰加工好的白条鸡。通过检查询问,已经屠宰加工好的10只白条鸡,脚上没有佩带检疫标识(脚环)当事人也无法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产品B证),当事人称:“是他本人于当日凌晨在其租用的西洒镇兴达街13号房屋内屠宰加工场所屠宰加工的”,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该屠宰加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当事人不能提供。当事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22年5月16日,西畴县农科局对当事人涉嫌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二十九项。

立案时间

2022年5月16日

结案时间

2022年8月4日

处罚结果

处以当事人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处罚部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刘年正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案

行政相对人

刘年正

处罚文书号

西农科(动物卫生)罚〔2022〕03号

处罚事由

2022年7月12日,县农科局对西畴县城区家禽屠宰加工场所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当执法人员检查到西畴县西洒镇迎祥街44号(西畴刘正杀鸡店)时,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后,对现场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店内依次摆放着8个盆,其中有3个小铁盆装着正在清理的鸡内脏、有2个大铁盆装着已经宰杀脱毛清洗好的共18只白条鸡,还有3个小铁盆分别装有清理好的鸡内脏,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该屠宰加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当事人不能提供。当事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22年7月20日,县农科局对当事人涉嫌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二十九项。

立案时间

2022年7月20日

结案时间

2022年10月10日

处罚结果

处以当事人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处罚部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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