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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3-02-21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一、凡是2022年12月31日前在西畴县登记的市场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yn.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菜单进行填报。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上述系统,也可以直接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选择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到其登记属地市场监管所申领表格后提交。市场主体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两种方式登录公示系统进行年报:一种为“工商联络员”登录,采取“工商联络员”登录方式的,如已注册过“工商联络员”,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凭自设密码登录填报;若是首次登录,可通过点击“获取初始密码”菜单获取初始化密码(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联络员备案手机)登录;另外一种为电子营业执照直接登录。

个体工商户登录公示系统进行年报的方式为“个体户登录”,采取“个体户登录”的方式,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和“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登录填报。

三、未报送2021年度及以前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应对未报年度的年报进行补报。补报后,再报送2022年度年报,并及时到注册登记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四、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或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申请移出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行政机关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投融资、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政府采购、驰名商标认定、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五、西畴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如在年度报告公示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我们将竭诚为大家提供免费指导咨询及帮助填报等服务,请广大市场主体切勿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或短信,更不能因任何理由按照陌生电话或短信的提示,提供个人信息或敏感信息进行银行转账业务等操作。

六、有关年度报告的具体要求和指导,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yn.gsxt.gov.cn)查看,或咨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和信用监管股。

咨询电话:0876-7626395、7623095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

终审:西畴超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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