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2023年度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经西畴县人民政府批准,西畴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已启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关规定,特发布本公告。
一、人影作业概况
1.作业期间:2023年4月15日至9月26日
2.作业地点:西畴县境内(以兴街镇、蚌谷乡为重点作业区)
3.作业设备:火箭发射架。
4.弹药类型:WR-1D、JFJ-1A火箭弹。
5.作业形式:根据天气条件和需求,适时、适量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
二、注意事项
1.WR-1D增雨防雹火箭弹在空中催化后自行开伞降落(非爆炸方式);JFJ-1A催化后爆炸自毁自由下落。如发现以上两种情况请注意及时避让。
2.作业点(蚌谷熊家梁子、兴街三光空山)周边群众不得在作业现场围观,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3.人影作业用火箭弹属火工产品,质量检验为(批次)抽样进行,合格率不能达到100%。因此,如有人发现落地的故障火箭弹,火箭弹残骸等,应及时通知相关管理机构(县人影办、乡(镇)政府或武装部、派出所、110),严禁擅自搬动或自行敲打、拆卸,以确保人身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西畴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气象局)联系电话: 0876-7622363
特此公告。
样 图
西畴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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