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西畴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西畴县县城规划区及兴街镇等8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结果的公告
(第3号)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西畴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月25日组织召开了《西畴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西畴县县城规划区及兴街镇等8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结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第1号听证会公告。2023年12月8日,在西畴县政务网发布了《西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西畴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公告》(第1号),公告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听证时间、听证地点等内容。
(二)发布听证会补充公告。2023年12月25日,在西畴县政务网发布了《西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西畴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西畴县县城规划区及兴街镇等8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补充公告》,公告了增加对《西畴县县城规划区及兴街镇等8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的听证事项,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报名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0日,原报考人员继续有效,无需重新报名;原公告中其他信息不变。
(三)发布第2号听证会公告。2024年1月10日,在西畴县政务网发布了《西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西畴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西畴县县城规划区及兴街镇等8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员、听证记录员、听证代表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
二、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听证决策人1人,听证监察人2人,听证主持人1人,旁听人4人,听证应到代表38人,实到代表36人,符合应到人数2/3以上的听证制度规定。
(一)听证事由:对《西畴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西畴县县城规划区及兴街镇等8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编制结果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时间是2024年1月25日下午14:30,地点在西畴县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因会议冲突,会议时间由当天上午8:30改至下午14:30,由县自然资源局直接告知参会人员,未发布补充公告)
(三)听证会参会人员:
1.听证主持人
李方树 县自然资源局专职副总督查
2.决策发言人
李方树 县自然资源局专职副总督查
3.技术单位陈述人
胥 洋 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胡廷顺 云南根苑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4.听证监察人
方德明 县司法局一级科员
杨昌杰 县政府办信访室工作人员
5.听证代表
蒋功丽 县政协人资环委、县政协委员
韦功瑶 县政府办工作人员
李 申 县气象局局长、行业技术专家代表
王 莹 县统计局副局长、行业技术专家代表
苗 帅 县住建局副局长、行业技术专家代表
张福平 西畴县功勋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田茂洪 西畴县诚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夏 艳 县财政局、行业技术专家代表
青流学 县市管局、行业技术专家代表
钟明锋 县林草局、行业技术专家代表
张世花 县人社局、行业技术专家代表
姚 夏 县农科局、行业技术专家代表
刘光勇 县水务局、行业技术专家代表
王华清 县交通局、行业技术专家代表
唐 龙 县发改局、行业技术专家代表
张培发 蚌谷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乡镇代表
庞伸福 西洒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乡镇代表
柏从国 莲花塘乡人民政府武装部部长、乡镇代表
董 欢 鸡街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乡镇代表
杨辅忠 柏林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乡镇代表
姜达健 新马街乡乡镇代表
邵永光 董马乡乡镇代表
徐邦乐 兴街镇乡镇代表
潘财俊 西洒镇居民代表
刘文富 西洒镇居民代表
肖武斌 西洒镇居民代表
潘财俊 兴街镇居民代表
张维婵 兴街镇居民代表
周 勇 兴街镇居民代表
李发万 莲花塘乡村民代表
董兴波 法斗乡村民代表
陆明忠 鸡街乡村民代表
周 海 新马街乡村民代表
周德发 蚌谷乡村民代表
杨长震 董马乡村民代表
杨明华 柏林乡村民代表
6.记录员
朱武敏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7.旁听人员
何昌粉 县自然资源局确权股股长
李金蔚 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杨 云 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和储备中心主任
胡学东 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股长
三、听证代表意见及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36人(其中村委会及村民代表13人),旁听人员5人。所有参会人员均同意《西畴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西畴县县城规划区及兴街镇等8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
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西畴县县城规划区及兴街镇等8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
1.文本中第8页还原利率部分数据相差过大。
回复:存在书写错误,后续将对其进行修正。
2.此次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区工矿仓储用地调整地价与成本对比,确保二者之间能够合理。同时其它乡镇工矿仓储用地成本与地价与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区地价对比是否合理?
回复:考虑我县产业招商引资困难,无企业入驻,地价经多方考虑,莲花塘乡和兴街镇综合测算后进行调整修改,待调整结果出来,再做公示。
(二)《西畴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
1.表2-6中,商品林,公益林林地级别与县林草局现行使用等级不一致。
回复:林业部门2010年开始进行林地定级原则按每个林地小斑所处的区域、地类、林种、森林类别、起源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定级,划分的级别侧重于生态价值;而本次林地定级划定的原则和标准主要以土壤、种植、社会经济、区域条件等为考虑因素,价值内涵不含生态价值。
按省级统一部署,本次林地定级估价将公益林与商品林统一构建指标体系,使用因素法定级。定级指标数据参考省级下发的《云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指标参考数据使用说明》,按《林地分等定级规程》、《云南省林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技术方案》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依据构成林地质量的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林地质量综合评定,揭示区域内部林地利用差异和地域差异,评定林地质量级别的活动。故本次商品林、公益林林地级别与县林草局现行使用等级有差异。
2.表3-5中基准地价与西畴县现行补偿标准不一致,过低于西畴补偿标准。
回复:根据部工作专班研究整理形成的《全国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技术问答(第七期,2023.09.21)》第(四)条关于基准地价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衔接问题。“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一种征地补偿标准,不属于市场价格范畴,与基准地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不需要进行衔接。”
四、听证会结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西畴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西畴县县城规划区及兴街镇等8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通过听证会议,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
西畴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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