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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西畴县2024年林长制重点工作的令

发布时间:2024-03-04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2024年第1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草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林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林长制工作推深做实,压紧压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2024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工作机制,提升林长制履职效能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林长履职。各级林长要落实责任区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的主体责任,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和乡级总林长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年内至少开展1次综合巡查调研工作。县乡村三级林长分别按季度、月、周的频次深入责任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林调研,切实帮助解决

制约责任区保护发展林草资源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各县级林长联系单位要加强协调服务工作,积极与所联系乡(镇、林场、自然保护区)沟通,列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县级林长巡林提供方案,共同推动林业草原保护发展工作。

(二)强化督察考评,推动工作开展。县乡两级督察长采取书面督察、现场督察和调研督察的方式开展常规督察工作,促进林长制工作健康有序推进,推动全县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进程。县级总督察长年内至少开展1次林长制工作综合督察,县级副总督察长、县级督察长、乡级总督察长年内按照每半年1次的频率每年至少开展2次林长制工作综合督察,乡级副总督察长按照每季度1次的频率年内至少开展4次林长制督察工作。按照《西畴县林长制县级考评办法》,对标国家、省、州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科学制定年度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明确林长制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方式和考核分值,确保重点工作全面推进、重点任务全面落实,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如期实现。

(三)强化技术服务,做好技术指导。县、乡两级技术服务人员按照职责履行到位,熟悉掌握责任区森林草原资源现状及当前国家、省、州、县林草产业发展政策,协助林长做好巡林巡查工作,督促指导责任区域内造林种草、项目实施、产业发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技术鉴定、认定及推广林草科学技术、宣传、技术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

(四)强化护林员管理,加大巡防力度。加强护林员选聘、巡护、奖惩管理,建立健全护林员网格体系,压实源头治理责任,督促护林员履职尽责,按照划定的管护责任区落实网格化管护职责,积极配合林长工作,加大巡防力度,做好巡山护林,建立管护台账。

(五)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工作机制。持续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人员信息,建成数据库。建立县级林长年度推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协作部门年度林长制重点任务清单,持续实施县级林长制工作提示机制、林长制工作调度机制、“林长+森林警长”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健全完善以村民小组组长为队长、农村党员代表为副队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护林队。

二、深化林草领域改革,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一)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全面推进《西畴县加快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落实,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回头看”,持续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效,保持国有林场资源安全稳定,加快推进现代国有林场建设。

(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精神和省、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一要进一步丰富“三权分置”实现形式,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林权证办理服务,有序解决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二要合理调整公益林比例,为发展留出合理利用空间。三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有序开展林权流转,培育家庭林场、村集体林场、股份合作林场等经营主体,支持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切实让百姓得实惠、有收益。四要发挥国有林场的龙头作用,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探索“国有林场+国有企业+绿美建设”订单和“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场村合作模式,做好香坪山国有林场省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五要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争取开发符合林草行业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特点的惠农金融产品,扩大全县林草产业投资。着力培育一批以市场化方式为主的管理、种植、采摘、监测、检测、评估专业人才队伍。支持多种经济主体成立林权收储机构,扶持开展市场化收储担保。

(三)推动草原制度改革。根据国土“三调”及年度更新成果,摸清县内草原底数,完善补偿标准及范围,加强草原承包经营管理,推进“三权分置”,规范草原经营权流转,提高草原合理经营利用水平。

(四)健全完善林草现代化治理制度。全面提升林草治理能力,健全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护林员管理、林草资源保护和林木采伐等管理制度,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三、全面抓实保护发展,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

(一)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推动绿色增量。着力扩绿量、提质量、增总量,拓展造林绿化空间,坚持与乡村振兴战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有效衔接,全面开展国土绿化。持续抓好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森林抚育、造林补助、古树名木抢救复壮等营造林项目和“一人十树、一村万树”三年行动年度任务的落实,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力度,扎实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加强县树、县花等乡土树种推广运用,加快“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积极引导干部群众多样化履行义务植树责任。强化种苗监督管理,严格把控苗木质量和规格,杜绝假冒伪劣种苗、不合格苗木出圃和用于造林。

(二)持续加强资源管护,推进依法治理。一要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林草湿资源利用审批监管,杜绝未批先用、少批多占、批甲用乙、不按批准用途使用林地等各类违法情形;严格临时使用林地审批监管,刚性落实用地期满后1年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要求。二要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三要加强森林督查工作,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要求,及时、全面完成图斑核查、整改。三要加强自然保护地管护,抓实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超85%,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数量稳中有增。四要加强林草湿资源监管,“零容忍”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大幅压减破坏林草湿资源案件数量,确保年度违法使用林地面积严控在辖区林草湿资源总面积的0.1‱以内、违法采伐林木严控在森林蓄积量的0.01‱以内,不发生破坏林草资源重大案件。

(三)全面推动林草经济发展,培植绿色产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整合区域资源优势,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苗木经济、林下经济和森林康养产业,引导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延长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链,实现林草产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0%以上。

四、全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加强灾害防控

(一)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一要按照“党政领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严密部署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指导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等工作;林草部门负责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火灾案件快侦快破等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文明祭祀宣传引导、规范公墓及野外祭扫等用火行为;农科部门负责规范农事用火、秸秆回收利用指导等工作,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履行好相关职责。二要严格执行州、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中明确的禁火规定,对违反禁火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三要紧盯重点人群、重点时段,加强宣传教育和值班值守、源头管控,强化火情监测预警,抓好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配齐建强专业扑火队伍,备足应急救援物资,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四要认真实施西畴县2023年增发国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建设,完成森林防火通道建设34条76.094公里,改扩建防火道路16条41.395公里。

(二)加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常态化抓好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4‰、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5.5%,确保不发生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全面落实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枯死松树即死即清工作。

(三)加强林区安全防范。要深化林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地质、气象、人为活动等风险因素叠加引发灾害事故。要强化林区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严禁违规生产、施工、动火等行为,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五、全面摸清资源底数,抓实耕地流出涉林草资源问题整改

(一)摸清林草湿资源底数。开展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工作,形成监测数据库,得出各乡(镇、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完成县内分布的重点保护和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年度调查监测和保护评估。

(二)全面抓好耕地流出整改中涉林草资源问题的整改。全面摸清耕地流出涉退耕还林问题底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全面统筹推进耕地流出排查整改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相关工作,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得到巩固。妥善处理好耕地与林地空间关系,对耕地流出已整治图斑涉林草资源进行全面的摸排,建立问题台账,采取一图斑一措施的方式,依法依规全面整改到位。

此令。

西畴县总林长:黄明勇 刘晓东

2024年3月1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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