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开展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试鸣试播的通告
为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施的可靠性,有效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在县城区开展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试鸣、试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10时00分。
2、试鸣范围
县城区范围内。
三、试鸣形式
(一)预先警报信号
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1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2个周期,间隔3分钟。
(二)空袭警报信号
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1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2个周期,间隔3分钟。
(三)灾情警报信号
鸣15秒,停15秒,反复6次为1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2个周期,间隔3分钟。
(四)解除警报信号
连续鸣放3分钟,试鸣1周期。
四、注意事项
1.此次试鸣、试播防空警报信号,县城区各单位、全体居民、外来暂住人员和流动人员,在鸣放防空警报期间,不必惊慌奔跑,高声呼叫,自觉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做好宣传,确保试鸣、试播活动顺利进行。
2.在鸣放防空警报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此造谣滋事,影响和扰乱社会治安。对散布谣言,蓄意制造混乱人员将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试鸣、试播工作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和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西畴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终审:西畴超管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