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七号)
关于对县民政局工作评议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西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对县民政局2023年以来的工作开展了评议。会议认真听取了县民政局局长李茂建所作的《关于西畴县民政局2023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对民政工作进行了测评。本次会议应到会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实际到会22人,发出工作评议测评表22份,收回22份。其结果为: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的评价,满意21票,基本满意1票,不满意0票;依法履行部门工作职责情况的评价,满意21票,基本满意1票,不满意0票;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情况的评价,满意20票,基本满意2票,不满意0票;遵守和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执行廉政规定情况的评价,满意22票,基本满意0票,不满意0票。
会议认为:自2023年以来,县民政局班子能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能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一个团结干事、廉洁自律的班子。县民政局工作积极主动,在统筹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行政区划规划、婚姻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残疾人权益保护、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会议对2023年以来县民政局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县民政局局长李茂建所作的《关于西畴县民政局2023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认为我县的民政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意见和建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对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全局意识扎实推动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救助、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残疾人权益保护、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慈善事业发展等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二是加强部门政策研究,进一步理顺职责职能。对本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分析研究,找准岗位风险点,采取招录调配转岗等方式补充专业人员;立足本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施保不精准、养老金发放不精准、养老服务体系运行困难、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不达标等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拿出硬措施,限时完成。
三是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运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让干部知敬畏、明戒惧、守底线;加强对殡葬服务管理力度,及时研究制定出台相关管理措施。
四是加强部门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加强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残疾人权益保护、儿童救助保护等方面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有针对性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加大对执法过程的督促检查力度,形成规范执法常态化。
五是加强难点热点问题分析研判,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摸清重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底数;加强对难点热点问题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限时解决。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速度的服务队伍。加强内部管理,有针对性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养;通过开展交心谈心、文体活动等方式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增强队伍服务意识,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上门服务工作机制。
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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