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2021年度下级“一把手”向县委常委会述责述廉、接受评议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近日,我县以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的形式,听取部分乡(镇)、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开展民主评议。
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晓东指出,述责述廉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抓手,也是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必须做到实在管用。
刘晓东对兴街镇、柏林乡、县卫健局等乡(镇)、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进行点评并要求,要严格执行制度,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是党中央关于强化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上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监督的有力抓手。要带头履职尽责,各级党委(党组)要知责、明责、尽责,党委(党组)书记、“一把手”必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主动抓、具体抓、经常抓,既“挂帅”又“出征”,发挥带头作用,以上率下,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管好自己的“责任田”,当好领头雁,带头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履行好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发现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不要搞毫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作示范,积极营造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拉高标杆、争先进位的干事创业氛围。
会上,部分乡(镇)、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以现场汇报或书面形式报告了个人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廉洁纪律情况,同时针对自身存在的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并接受出席、列席会议人员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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