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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25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0231401000

西畴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起草制定民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生活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等工作;负责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负责在本县难民的临时安置管理工作。

3.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4.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办1984年前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社区、村干部待遇有关工作。

5.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承担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6.拟订本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7.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9.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因战伤残人员管理工作。

10.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按规定牵头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西畴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进一步织密。聚焦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全县共有城乡低保24686人,其中:城市低保3222人,农村低保21464人,共有特困供养人员1184人,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工作,全县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311.19万元;全面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共收到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申请数据358条,已办结358条;开展国家公职人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领取低保及在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报备工作。全县共报备77家单位,报备人数8509人,有近亲属领取低保人数255人。我局成立工作组对全县公职人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领取低保报备的家庭开展100%的入户核查,对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及时清退;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全县共受理新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对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3949户12089人,出具核对报告3949份,完成核对人数12089人;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全县通过购买服务到位上岗的社会救助助理员和协理员105人,共支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资金200.71万元。

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累计建成福利院1个、敬老院4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个,日间照料中心4个,互助养老服务站2个,在建日间照料中心4个,累计投入建设资金3523万元,设有床位539张,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100%;依托中心敬老院建成县级失能照护中心1个,入特困供养人员64人,累计实现集中供养175人次并与县人民医院签订医养结合协议,医护人员定期到敬老院开展健康体检;积极争取省政府惠民实事项目资金204.19万元,在西洒镇英代建设1个日间照料中心(12月开工),在西洒镇、蚌谷乡、新马街乡3个乡镇共开展300户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切实增强经济困难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发放4月至12月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资金共111.63万元;全面落实高龄津贴政策。今年来新增898人,取消808人,累计发放高龄津贴补助资金548.41万元,惠及全县6340名老年人。

三是社会事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做到应发尽发。2023年底,全县符合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010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032人,累计发放“两项”补贴发放补助金额936.79万元,并开通残疾人“跨省通办”渠道;“全程网办”共申请4条,已全部办结;婚姻登记依法依规办理,办理婚姻登记业务4078人次,其中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1144对,办理离婚登记353对,补领结婚证366本,补领离婚证47本;冷静期总数512对;加强街面巡查,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25人次,协助办理户籍1人次;福彩慈善事业稳步推进,完成电脑票1525万元,即开票220.66万元,完成任务的120.4%,同期增长28.1%;共收到慈善捐款105.1万元,已全部支付到定向捐款对象。

四是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累计投入殡葬改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695万元,建成乡(镇)级公益性公墓8个,墓穴4116穴,建成村级公墓1286个,2023年,全县共死亡人数为1960人,火化1960具,入墓安葬1898具,寄存62具,无公墓外安葬情况;殡改以来,累计采购并发放墓碑、骨灰盒等惠民殡葬采购物资资金327.08万元;兑现惠民殡葬补助资金151.3万元;组织制定了《西畴县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草案)》,殡葬改革工作有效推进。

五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户调查,严格界定申报范围,2023年全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共173人,发放资金263.64万元;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保障孤儿受教育权利,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标准,2023年资助就读全日制学校孤儿共12名;全县76个村(社区)建成“少年儿童之家”154个,建立家长学校73个,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中心1个、服务站9个,建设“爱心加油站”(心理辅导室)76个。起草了《西畴县加强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一条措施》。

六是基层治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深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牵头起草了《西畴县莲花塘乡行政区划调整总体方案》,现已报请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县委全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县人民政府已向州人民政府上报了《莲花塘乡撤乡设镇的请示》,县乡申报台账资料已上报州民政局审核;全力做好“村改居”工作,6个村(居)委会的设立(调整)已完成选举并正常开展工作;兴街和柏林2个乡(镇)完成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更新录入达100%;进一步抓实地名管理工作。在法定期限内通过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完成兴街镇地名备案公告16条,并指导鸡街乡和莲花塘乡共17条地名备案报送。

七是社会领域民生项目进一步落实。殡仪馆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封顶,累计完成投资约800万元,共支付中央预算内资金381万元,中央资金支付率59.53%;骨灰堂项目落地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封顶,已经完成1至8层砖砌体,正在进行室内外装饰,累计完成投资约800万元,支付中央预算内资金553万元,中央资金支付率66%。2023年度10件重大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建设。2023年上级下达的2个惠民实事项目,上级补助资金204.19万元,其中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300户)项目已完成改造100户;西洒镇英代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完成开工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西畴县民政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政区划和社会组织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1、西畴县殡仪馆,2、西畴县公墓管理所,3、西畴县救助管理站,4、西畴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对外事务、机要、档案、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督查督办、综合协调、政务运转、安全保密、综治、信访和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扶贫挂钩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执法和普法教育;牵头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党务工作;协助做好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和考核奖惩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承办有关新闻宣传、发布及舆情监测工作;负责局机关“12345”专线电话的接听及政务信息查询和答复;负责网络注册、宣传等相关工作;按规定牵头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财务规章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基本建设经费的管理;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组织协调民政经费投入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检查监督民政事业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监管和基建监管工作,指导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基建监管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牵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统筹协调“放管服”工作。

2.基政区划和社会组织股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指导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办1984年前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社区、村干部待遇有关工作。

拟订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依法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纂和地名档案管理;负责地名数据库的建立工作;协同测绘部门负责县内政区图和地名图的编制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移动或增设界桩备案,组织、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及备案;承担西畴县地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西畴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管理全县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承担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承担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初审工作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县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3.社会救助股

拟订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相关规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能力的老年人)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城乡临时救助资金分配、监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人员的认定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制度的落实;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负责难民安置工作;处理难民的来信来访和寻找亲人的日常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拟定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社会救助工作;承担全县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

4.社会事务股

负责收养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办理相关当事人的收养登记;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当事人的解除收养登记;保管收养登记档案;负责婚姻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办理相关当事人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补发婚姻登记证;依法为相关当事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依法撤销受胁迫的婚姻登记;负责保管婚姻登记档案;承担全县收养登记、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和其他社会事务工作。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年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彩票公益金管理、监督、使用有关工作;组织拟定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

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引导公民实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习;开展对殡葬环境的专项治理;牵头做好遗体延期火化工作;负责殡葬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受理殡葬纠纷和殡葬信访案件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代理殡葬民事诉讼;承担公墓、骨灰堂(林)的管理责任;对殡葬设施建立进行审核、报批、年检和监管,指导殡葬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协调处理少数民族殡葬事务;负责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受理、审批、发放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西畴县民政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基政区划和社会组织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

纳入西畴县民政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如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部门需对差异原因做出详细合理说明。)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在编实有车辆数是根据民政局资产系统内的车辆数量填报,其中包含了局机关公务用车及下属站所殡仪馆的运送尸体车辆,民政局仅是公务用车2辆有编制,另外5辆是殡仪馆的特殊用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42632800.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632800.6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219.65元,增长0.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219.65元,增长0.0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档次变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42737890.65元。其中:基本支出4995868.88元,占总支出的3.50%;项目支出137742021.77元,占总支出的96.5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67834.42元,下降1.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2938.47元,增长3.37%;项目支出减少2104895.95元,下降1.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用经费支出数减少,因此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95868.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04349.28元,占基本支出的94.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1519.60元,占基本支出的5.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742021.7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090000.00元。

具体为西畴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支出560000元。

西畴县骨灰堂建设项目支出353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395059.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6%。与上年相比减少781102.42元,下降0.5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的公用经费支出数减少,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79614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57%。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6303.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工伤、生育、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26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71210.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元,决算为61258.8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02%,完成年初预算的68。0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995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98%,完成年初预算的99.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9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71210.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元,决算为61258.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0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99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5127.87元,增长97.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8419.87元,增长86.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708.00元,增长206.7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检查较多,公务接待增加,社会救助核实,下乡次数较多,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258.88元。其中: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258.8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民政社会救助、殡葬改革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952元,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社会救助、殡葬改革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519.60元,比上年减少319093.86元,下降52.26%,主要原因是2023年电费支出及差旅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主要用于民政社会救助、殡葬改革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5121.81元,水费3946.91元,电费8000元,差旅费15090元,公务接待费995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258.88元,其他交通费用1153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西畴县民政局资产总额7138873.2元,其中,流动资产6309519.61,固定资产829353.59(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6627.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2733.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831平方米,账面原值120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6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7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285.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85.6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西畴县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2831元,全部用于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西畴县民政局决算公开.xlsx

监督索引号532623002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