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信息>详细内容

西畴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25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3202501000

西畴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全县公证机构、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和公证活动。指导管理基层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工作、全县法律援助工作、“1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司法装备建设。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州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政治理论为武装,党建引领促业务提升。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松懈。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司法行政实践、推动群众工作。共开展党组集中学习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4次,支部委员会12次,主题党日23次,党员大会4次。二是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规范权力运行。组织19个内部机构梳理权力内容14项,梳理排查内部机构风险点14个,组织38名干部职工梳理排查个人廉政风险,共查找风险点248个,并根据查找出的风险情况制定防控措施。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廉洁意识,绷紧纪律之弦。集中学习《关于剑川县部分领导干部参加州委党校学习培训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宴请聚餐饮酒有关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党的十九大以来文山州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共开展典型示范教育3次,警示教育8次。四是扎实开展巡察整改。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共梳理分类为4个方面28个具体问题,制定《中共西畴县司法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五轮第五巡察组巡察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到岗。五是夯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学习传达上级党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分析研判2次。撰写工作信息85期,其中2期被省级采用,29期被州级采用。

2.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

(1)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同“八五”普法同频共振。一是充分发挥县普法办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谁来普、向谁普、普什么、怎么普”,印发《关于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法治宣传标语口号的通知》,进一步为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了部署安排,理清工作思路。二是组建西畴县“云小普”普法志愿服务队,紧扣“扫盲式普法,西畴在行动”主题,组织开展“送法下乡”“三月法治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答疑解惑方式,力争让普法对象由“局外人”变为“参与者”,多方式、多渠道推进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目前,全县悬挂、播放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法治宣传标语口号400余条,出动宣传员78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3万余份,受教育人数约12万余人次。三是加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印发《西畴县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中进一步加强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巩固实施方案》,培养法律明白人1774人,开展普法强基·法律明白人大课堂线上11期、线下培训2期,发放“法律明白人”证书、马甲等工作物资共7500余份,发放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教材书籍410余册,其它法治书籍750余册;发放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普法口袋书《普法进万家》34000册至76个村(社区)、1774个村(小组)。四是抓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出动司法干警37人,挂联98个班级,已全部加入挂联班级群,到校上法治课堂294节,受教育师生5600人,共发放“送法进学校”知识读本1100册。组织开展了西畴县2023年法治副校长及学校道德与法治教师培训班,对全县法治副校长、道德与法治教师668人进行培训,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五是强化阵地建设。印发《西畴县开展法治文化阵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全县成功申报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州级、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个;建成州级法治文化阵地14个。

(2)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以案件败诉、被评查为不合格原因为切入点,深入分析案件背后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对2022年行政应诉败4件、州对县案件评查不合格11件进行复盘,提出复盘意见15份,梳理出问题线索向县纪委监委移送5条(退回2条),县纪委监委办结2条;开展县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随机抽评案卷20件,其中行政许可9件,行政处罚11件。经评查,优秀3件,其中行政处罚3件;合格6件,其中行政处罚6件;不合格11件,其中行政处罚2件,行政许可9件。二是着力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组织完成4期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网上考试,共计1081人报名参加考试,643人考试成绩合格,考试通过率59.48%。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专项培训1期,共计300余人参训。三是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建设一支懂执法、会监督的行政执法监督队伍为目标,组织全县各乡镇司法所长(负责人)对马关县被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评查,参加全州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乡镇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四是大力加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采取“应调尽调”“受理前先调”等方式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件,受理5件,办结5件。五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2件,其中重大行政决策6件,一般规范性文件5件,政府合同1件。六是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效降低行政应诉败诉率。今年共有一审行政应诉案件2件,二审行政应诉案件2件,共开庭审理4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次,出庭率达100%,裁定生效3件,行政机关胜诉2件,败诉1件。

3.全面严查细访,规范管控,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

(1)加强人民调解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一是夯实社会治理根基,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建立7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乡(镇)、76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人调解工作室,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年内,鸡街乡鸡街村调委会被司法部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委员会。二是加强人民调解体系建设,积极推动诉前委派调解,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831起,调解成功822起,调解成功率98.9%。三是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对涉及的考核指标要认真进行研究,细化措施,逐项推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全面增强干部群众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意义的认识,开展涉“村霸”“矿霸”“街霸”等线索摸棑90余次,全力构筑平安西畴网络。四是积极配合县人民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工作,根据《西畴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对任期届满的另5名人民陪审员进行换届选任。2023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87件,其中民事案件61件、刑事案件26件。

(2)加强特殊人群管控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领导作用,形成以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社区矫正首要监管职能,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有序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及信息化建设,年内完成蚌谷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向州、县两级积极申报县级社区矫正智慧中心3区18室建设,目前处于图纸设计阶段,预计2024年建成。三是加强社区矫正常态化管控,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估,科学制定和调整矫正方案,实施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截至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25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90人,累计解除1265人。四是加强刑释人员衔接管控,健全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帮扶工作,建立跟踪档案管理,对有重新犯罪苗头的主动采取防范措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通过远程视频让监狱服刑人员与家人会见,从而激发服刑人员改造的积极性,稳定监狱改造成果,年内共受理远程视频会见110次,会见成功105次。

4.坚持高效便捷、优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一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通过云岭法务通网络平台、“1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面对面接访接待,共接待来访(来电)1022人次,其中,来电266次,来访756次,解答法律咨询1022次。坚持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办理共办理援助案件95件。其中:刑事57件(通知类)、民事38件(申请类),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68.14万元。认真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开展刑事辩护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援助全覆盖,坚持做到律师到场签字、到庭辩护,共办理值班律师帮助案件法律帮助案件183件。二是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提高公证服务效能、强化公证服务质量。共受理公证70件(法定继承44件,声明书13件,委托10件,遗赠扶养1件,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1件,其他会议监督1件)。收公证费36622元。接待当事人咨询及来访5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为老弱病残上门办理公证9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西畴县司法局共设置8个机构和政治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机构改革法律服务管理股。

西畴县司法局派驻乡镇司法所9个,即西洒司法所、鸡街司法所、兴街司法所、蚌谷司法所、莲花塘司法所、柏林司法所、新马街司法所、董马司法所、法斗司法所。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云南省西畴县公证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西畴县法律援助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西畴县司法局;

2.云南省西畴县公证处;

3.西畴县法律援助中心。

纳入西畴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司法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政法专项编制3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与上年相比减少4人,主要原因是根据西人社调〔2023〕47号文件,调出2人,调进1人;根据组退字〔2023〕1号和组退字〔2023〕30号文件,退休2人;根据西人社调〔2023〕13号文件,调出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与上年相比增加2人,主要原因是根据组退字〔2023〕1号和组退字〔2023〕30号文件,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1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西畴县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西畴县司法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司法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952325.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33964.74元,占总收入的97.5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8360.53元,占总收入的2.4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48791.28元,下降12.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848.19元,增长0.3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281639.47元,下降85.44%。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情况收取公证费,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司法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769764.74元。其中:基本支出8192766.00元,占总支出的93.42%;项目支出576998.74元,占总支出的6.5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18956.60元,下降13.9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7257.34元,下降3.61%;项目支出减少1111699.26元,下降65.8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减少法源公园、瓦厂法治广场等项目支出,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92766.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52581.88元,占基本支出的88.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0184.12元,占基本支出的11.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6998.7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基层司法业务181580元;

2.公共法律服务170000元;

3.社区矫正120425.54元;

4.法治建设35000元;

5.死亡抚恤69993.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3964.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上年相比增加32848.19元,增长0.38%,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未能支付的接待费、乡村法治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费用,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221711.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9%。主要用于司法支出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54583.62元,主要原因是退休及调出人员,人数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减少。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423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基金补助和离退休费及遗属生活补助费674231.2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628.96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保险基数,保险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552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工伤、生育保险费支出375525.8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4819.85元,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支出,导致本年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24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462496.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983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数,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决算为187825.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78598.2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09%,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22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1%,完成年初预算的92.2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2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7825.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78598.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22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时间年久老化,在2023年进行大修,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支付上年接待费用,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0305.27元,增长27.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4267.27元,增长23.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038.00元,增长189.3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时间年久老化,在2023年进行大修,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支付上年接待费用,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社区矫正走访、调解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到县开展调研、检查、案件交叉评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司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9384.12元,比上年减少193487.16元,下降17.08%,主要原因是本年部分经费未能及时支付,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办公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西畴县司法局资产总额328948832.23元,其中,流动资产324495821.44元,固定资产4388556.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64454.49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3869333.0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5398.65元。主要原因是收到公证账户提存资金,导致资产总额增加;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导致固定资产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1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1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1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0180.00元。与上年56810元相比增加133370元,主要原因是购买乡村法治通,用于全县村委会。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西畴县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西畴县司法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西畴县司法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1024104218626(10.30).xlsx

监督索引号53262303202501111